天下的夫妻們,我不是鄙視你們,只是出於一向以來我對婚姻這個制度和關係必要性的存疑。說它是制度其實它約束不了人對慾望和心靈的渴望與衝動,在我們這個通姦尚未除罪依舊信仰道德力量凌駕情感需求的社會裡,婚姻關係多少展示了一種被拔掉門牙的虎威。說它是關係,它是所有人際裡最不自然的綰合,男女的形式結合究竟是荷爾蒙作祟的成分多些心靈的感動多些宗族血胤延續的使命多些都不重要等到兩人開展共同生活的關係後所有的理由都會給埋葬殆盡,取代的是永無止境的相互折磨更甚者相互毀滅至死方休就不死也脫層皮,成長歷練環境心性本就不同的兩個陌生人給住到同屋簷下就真會比雞兔同籠還渾。
我們常說不許人間見白頭,不是白頭難見,而是要在這種制度設計裡生死相守,根本就如異端一般。也不管心理學家追蹤出男女間的吸引力能持續多久,一年也好七年也好,能撐七年以上算你死守四行倉庫叫本事,只撐一年也沒什麼好羞的,畢竟動物天性時不時體內荷爾蒙就得鬧上一回,提醒自己得離巢亮羽毛求偶去了。以前士官隊大隊長叫黃道周,沒錯就跟那個被叫黃聖人的我大同鄉同名,每回休假離營前他總要在練場高台上聲色俱厲喊上兩嗓:「你們這些個提著大屌滿街跑的,把你褲檔裡那點蠢貨給我管牢了,只生不養誰不會要是還巴望著國家給你們使上勁那叫做夢。」每回聽他這麼喊我們幾個弟兄也就蔫了,還沒出得營區那氣色要比收假回營的不捨看起來還更膿包更破敗。荷爾蒙好管嗎,我看不見得,要不這社會不會有那麼多暗湧在我們看不到的地方。最難管的要算腦袋,動心起念總在電光石火間,法律規範不到想頭上,精神外遇犯是思想犯和政治犯一樣還找不出法條送他進苦窯。
我鄙薄婚姻但也不贊同外遇,我贊同離婚。結婚離婚我都經驗過就沒外遇過,不是我多能行說來臉紅是時間短到還不夠給我太多考驗就玩完。「守貞」的美德不該只規範到未婚處子,它還其實更該延伸規範到的是婚姻中人,守不住了,那就求去,沒什麼好說,外遇我就只是從婚姻制度裡叛逃,談不上對抗。以前看高陽小說說到有個得了封誥立了牌坊的老婦,老來對自己的子媳孫媳說道,妳們要能守就守不能守也還趁早斷了這念頭妳以為這日子能好過?每夜來就在床榻上鼓搗個千萬遍撒豆子一顆一顆撿折騰到東方發白方休。照這樣看來韋小寶在江南遇上的那一整個寡婦的莊園可真就是人間煉獄。這老婦算是勘破了,守一塊石牌子好守嗎又硬又不能啃那幹嘛還守啊?同樣,婚姻裡守不住了、存身不住了、熬不下去了,拍拍屁股走人真沒什麼好說的。我選擇離婚不是有什麼感情或人有想追求或正在追求,而是試圖讓自己還能保有情感上的自由,這能算對抗嗎我感覺只是還原。我也努力要求自己不在每段關係裡劈腿至今也還成功,也只是沒有對錯的個人風格,自己不能忍受破碎的感情沒理由要別人受的。
去吧,結婚離婚同居獨身也都由你,天空那麼大,日頭那麼好,你是自由的。
我得說,我母親到死為止通算守了二十六年寡,二十六年多長?打我五歲上到我結過婚離過婚一次都有餘。寒夜孤燈裡她手裡沒有豆子守的就我們這幾個大小蘿蔔頭。換做我今日心性我會對她說:媽,我說你別守,苦,我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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