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我和人在大街上打過一回架,昨天這回我沒出手不算。
那回前半段我在理上後半段我言語不檢點現在想來對那司機過意不去。那是兩千年地點在建國中學旁寧波西街重慶南路口一位204路的公車司機。常時在那出入的會知道那小百來公尺的路設計得怪,南海路過重南路口往西是單行道過泉州路口又變雙向,我如果從植物園出要併到重慶南路還得拐個ㄇ字型的道,因此也就犯上了。平常建中和南海學園入口的紅綠燈都閃警示只有上下學時間才會變正常紅綠燈號,那次我車才出學園門口燈是一閃一閃的,就見右首一輛公車飛奔而至,我的車左轉燈都還閃著方向盤都還沒回正,大老遠就聽到公車發出跟喇叭有仇的沒命叫法,我見狀趕緊往右閃公車還不依就往對向車道跨,一個箭步把我更往裡擠,旁邊是停車格我只差沒撞上停在路邊的車。這是個怎樣開法,要私家車自己趕死我沒話說,可你得想想你車上載著多少性命人家,這種不把人當人的開法我見不得,也就尾隨公車從泉州街來到重慶南路口右轉寧波西正好就紅燈停了下來,我把車停到路邊去敲公車門,司機以為我要上車門也就開了,我就問公車可以這麼開法嗎?有沒想過乘客安全云云,還不依不饒拿言語擠兌人家,司機也不回嘴就直勾勾盯著我,總是泥人也有個土性被擠兌急了也顧不得綠燈要通行了,司機從駕駛座上躍出便往車外奔上前一把就抓住我衣領,那時我腰腳還俐索哪就能容你這麼使横,我拿左手掰他抓我的手右手也就一個拐子架上他臉了也就兩個大男人大街上扭打成一團了,那一代出警入驆關防甚嚴沒多久警察也就到了,雙雙給帶回警局,頂多我也就是個妨礙交通可人家不一樣他還得靠開車活口,204是市公車,後來還來個公車處什麼官的來把他給帶回,我不知道最後是如何個發落他,希望他飯碗還能保住就是。
昨天我去買水果,我附近菜市口對面連著三家水果店連住山仔后的朋友都曉得那裡水果好又便宜,那條路窄兩旁攤多可卻還是雙向道,只要有車暫停個把分鐘馬上整條路就打結,換平常我會走去買要趕出門也說不得那麼多。最邊廂一家水果店旁邊是塊工地,上回我嘗試要暫停在裡面免得擋道可人家說有車馬上要出入一分鐘也不成,行,那我就不停。昨天我看工程好像停住也沒見有人走動大概休息了,跟旁邊賣炸雞商家打聲招呼也就停了,就挑三顆芭樂三顆橘子能多少工夫了。匆匆結完帳出來正要離開,就有個人站對街菜場口對著我吼,聲音沒很大詞鋒不善就是了,嫌我擋住工地出口,明明我的本意怕停了街邊阻塞了別人怎麼就怪起我停這裡,再說了往裡走根本就個死巷怎麼就挑起我毛病,我也隔著對街跟他喊說要擋了道我馬上開走,你不必就這麼衝著跟我講。對方回我說這麼衝跟我講也就剛好,也就過了街這頭來了擋到我和車子中間還拿出個數位相機打算拍照舉證,我說還不麻煩你直接打電話請拖吊大隊拖走成了,說完我就要開車對方還不給開紅著一張臉就開始拉扯我,他一欺進開了口我就心想這下要壞撞上個噇多了馬尿的,嘴巴還不停就叫囂著要把我啦往暗處,也就和他拉扯著套頭衫給扯破了我人也給扯到地上膝頭的地方也磨了地,要論力氣也不過就那樣我還是掙脫了,不敢再戀棧就是打110,這中間沒有任何路人附近商家出面勸解排圍,我大概也知道他不真打要真打不會是這樣,兩個人就像野狗一樣隔著個把公尺對峙著。十來分鐘警車也就姍姍來遲,走下來一男一女兩警察,我招呼是我報的案這個人在街上耍流氓你要當他現行犯我身上現就有傷衣服也給你你給我證據保全起來,我拿出身分證給對方登記我說我去新光驗傷人給你帶回警局回頭我馬上到,也就開車走了。這當中那喝黃湯的大概見事給鬧大了警察也來了沒個收束就開始說起什麼王局長鬼局長在不在怎樣開始牽起關係來了,也就是夜半炊哨子自己給自己壯膽。
去到警局我對受理報案的員警處理方式有疑義,要求警方換人處理,也就惱怒了另一個年歲高點的員警說要把兩當事人當現行犯收一夜在警局裡,沒道理我是報案人從理從法看我都是受害者要受這樣對待,也就驚動了高點的主管出面,如果不是粗通律例今天眼看連在公權力前又要吃第二回虧。其間我開具了甲種醫療證明也就俗謂的驗傷單,我跟對方說你的行為還不構成重傷害,這點傷害算告訴乃論要不要告也由我檢察官還管不得,管你偵查庭開起來檢察官要求兩造和解也再說我還不怕擔個浪費司法資源的罵名,你,我告定了。這時候對方想來酒也醒大半也知道後怕,再來做低服小不嫌太遲?最先那位吃我排頭的員警年輕些也曉事些,拉我到一旁怎麼就跟我賠起不是來,我最怕人服軟這我受不了,也就受了他的建議讓對方道歉和解。臨了我對那個人說:今天我沒被你拉進去打算你幸運,你還不知道我是什麼樣身體就出手,打死我也就算了要真打出毛病來你還就真得養我下半輩子,你幹不幹?對方說要賠償,我說不用,真打壞了你賠不起,反正我驗傷單抓手上也還有個六個月追訴期,就看我哪天不爽氣了兩手一翻我就告了你了你信不信,這時候我說什麼他自然都信了。
我讓你想,讓你想我哪天把你告上法庭,想死你。
這件事給我幾點教訓:
第一我絕不會讓自己橫死街頭,這世界渾人太多我要每個都動真格的,我能有幾條命。可下次要碰到同樣事我忍得住一口氣嗎?我得練練。
第二我的身體大不如前,也得練練,不為別的,自保。
第三叢林法則不管到哪都是講理講力講到頭還就是一個力強為贏,我不能在力氣上跟你見輸贏就玩點別的。
第四檢討別人,基層員警法律素養太差得再教育,我得給相關警務單位提點意見。
第五人情澆薄大概有人在路上被砍了也不會見到路人伸援手。
以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